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,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工作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提名部分处级领导岗位人选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提名岗位
巡察办专职副主任(正处级)
二、任职资格和条件
除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》规定的干部任职基本条件,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:
(1)具有五年以上工龄,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。
(2)现任正处级干部,或具有副处级领导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。
(3)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领导人员的,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,并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。
(4)中共党员,具有三年以上党龄。
(5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三、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
1.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、他人提名、个人自荐等形式。组织提名由二级单位党组织、机关部(处)提名。组织提名、他人提名、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提名表(见附件)。
2.干部选拔任用按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》规定程序执行。
四、公开提名截止时间
请于2019年10月14日(周一)16:30前将相关提名表以书面形式,亲笔签名(盖章)后,投入设在徐汇校区行政楼大厅内设立的票箱内,也可以E-mail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党委组织部(桂林路100号行政楼908室)
联系电话:64322682
E-mail:zzb@shnu.edu.cn
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
2019年10月9日
附件: